作者garden33 (小小花园)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无说明指定对象的污辱
时间Mon Mar 15 15:16:11 2010
帮朋友问的。
因为与同事有些纠纷,
同事不知道是误会了还是如何,
在网志上打了一大篇文章,中间没有脏话,但大致上还蛮情绪化,
大概是在说我朋友如何让他不爽等等。
然後这位同事有个网友在那篇文章下面留言,
问她说:发生什麽事情了?这麽生气?
那位同事回答:就是有一群贱人。
请问这样构成污辱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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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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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85.115
※ 编辑: garden33 来自: 59.115.85.115 (03/1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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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hoboks:很奇怪 本版跟友版总是会有一堆人帮朋友问问题 03/15 17:38
3F:→ garden33:因为他不上ptt的 so~ 03/15 17:45
4F:推 OAzenO:芝麻官:我叫你贱人可以 你叫我大人就不行!! 03/16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