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jsdf (lkjsdf)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然侮辱的刑事与民事部份
时间Sat Mar 13 15:10:37 2010
我告某人恐吓.
在开侦查庭的时候检察官问我要不要加告公然侮辱,我说好.
回家後上网查了一下,发觉公然侮辱有分民事与刑事部份.
想请问,这样我加告的是刑事部分吗?或民事部份?
如果这样是告刑事部份,要如何再加告民事部份?
网路上查到的资料似乎是说六个月内没有提告就失去追诉权.
那如果我有告刑事部分没有告民事部分,那是不是发生六个月
後就无法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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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78.31
1F:推 depravity:刑事 03/13 16:23
2F:→ depravity:a.在起诉後递附带民事告诉状b.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03/13 16:24
3F:→ depravity:两年内都可以 03/13 16:24
4F:→ lkjsdf:了解,感激不尽! 03/13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