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VON (宝宝的佑佑)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法理情何者应该在前面?
时间Fri Mar 12 12:48:05 2010
※ [本文转录自 Wanted 看板]
作者: RAVON (宝宝的佑佑) 看板: Wanted
标题: [问题] 法理情何者应该在前面?
时间: Fri Mar 12 12:47:10 2010
想跟各位讨论ㄧ下
法理情何者应该放在前面
大家都在讲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但是依法行政是否可以有便宜原则呢?
ㄧ个老阿婆只剩下那一块地卖菜维生
是否应该查封他的土地去偿还他所欠之款项呢?
真是一个矛盾的问题~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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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9.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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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boks:听起来很惨 但可以查封拍卖後 申请社会救济 所以还是依法 03/12 14:07
2F:→ hoboks:行政 社会救济制度也是依法行政的一环 03/12 14:08
3F:推 depravity:要是不查封接着听到债权人没钱吃饭只好跳楼这算谁的错?? 03/12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