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verkid816 (在人群中寂寞)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汽车擦撞後和解 对方反悔怎麽办
时间Thu Mar 11 18:06:57 2010
事情是今年过年返乡期间 我开车经过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直行
右方来车快速通过与我车的右前方保险杆发生擦撞
对方车子的前後门有一长条擦撞痕迹
由於我当时车速不超过10公里
而对方大约有40-50公里左右 因此地上也有沿着他车行方向的玻璃碎片
车祸的责任归属目前还不是非常了解
问题是
当时警察来现场处理时
问我们打算如何解决
当时达成的共识是私下和解 赔偿金额是两台车子修理总金额各出一半
警方的现场图上也有注明此项协议 并且双方签名盖手印结束
第二天我们两方约在同一间修车厂估价
修理价钱也谈好了 两辆车子都交给修车厂处理
隔天对方突然打电话跟修车厂说他不修了
因为他觉得不划算
於是他又到警察局要求重新和解
问题是我的车子隔天就修理好了 也付了两台车子原订共同修理金额的一半
所以我拒绝重新更改和解协议
於是对方就到调解委员会申请车祸调解
在调解委员会当中 对方指控警察当时"强烈要求我们和解" (这当然不可能)
并且怀疑我当时的车祸时有移动过车子 因此警察的现场图不可采信
(我绝对没有移动车子,所以我也相信他拿不出任何证据)
要求当时的协议无效 要我"无条件单方面"赔偿他的车子
双方没有交集的情况下,所以对方说要到法院提告
我是不了解他打算用什麽理由去提告
我也很纳闷怎麽会有人用这种近乎耍赖的方式纠缠不清
如果提告之後 我工作上请假和特地搭高铁返乡出庭的损失
难道就只能默认了?
那当初我们签名盖手印的现场图和在修车厂达成的协议难道就可以不算数吗?
真的很不了解法律问题
希望有高手能够解答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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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7.35.126
※ 编辑: riverkid816 来自: 114.27.35.126 (03/11 18:09)
※ 编辑: riverkid816 来自: 114.27.35.126 (03/11 18:13)
1F:推 hoboks:请假 搭高铁 都只能认了 03/11 18:20
2F:→ hoboks:基本上我觉得你门先前的条件对双方都漫合理的 由法官来判 03/11 18:20
3F:→ hoboks:结果可能会差不多 只要不要肇事监定报告出来一面倒 都是你 03/11 18:21
4F:→ hoboks:的错 如果你敢拼且想拼的话 到时候可以只递书状 不出庭 03/11 18:22
5F:→ hoboks:最後会一造辩论判决 要是我的话我会乖乖出庭啦 跟法官聊聊 03/11 18:22
6F:→ hoboks:也好 03/11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