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
看板LAW
标题Re: [讨论] 接漏水浇花算不算偷水
时间Tue Mar 9 13:40:53 2010
※ 引述《jwchao (小掐)》之铭言:
: 其实这个问题我在PttLifeLaw已经问过了,
: 後来想要继续讨论,
: 发觉他的性质比较像是法理的讨论而非实际案例,
: 所以转到这里来问问大家的意见。
: 事实经过:
: 学校里面有一个涵管会一直漏水出来,经过自来水公司交叉检验之後确认
: 是水公司通过学校下方的管线,漏啊漏的好一阵了也没有来修理,学校的
: 总务就拿个盆子把它装起来浇花。
: 问题:
: 学校同事在闲聊的时候想到,这样算不算是偷水呢?
: 水流到地上自然流走,和我们接起来使用究竟有无差别?
: 我们相信这个事情最後不可能会有法律的麻烦,
: 也就是水公司不可能拿这个来告我们,
: 甚至连问一下都不太可能,
: 但还是想要知道在法律上会如何认定?
: hoboks兄很热心地回答说:
: 浇花不算是意图不法之所有
: 所以窃盗罪的构成要件不该当
: 而我想请教的是:
: 一、学校将水接起来浇花,使得原本必须花钱买水的学校因而节省部分水费,
: 这部分不算是「意图不法之所有」吗?
我只针对你问题内的窃盗罪讨论
民法部分我就跳过了 或请其他版友补充
因为行为人未必有足够的知识能够判断流失的水的所有权
因此只要行为人主观想法上 并未窃取他人动产(水)的所有权
或是没有意图不法之所有 就不构成窃盗
行为人在此例中并未就水的部份以所有人自居(例如干回家刷牙)
主观上也没有窃取他人动产的故意(水流走就没了)
以法律术语来解释总务的认知就是 水公司丧失所有权
因此构成要件皆不该当
法律效果就是不成立窃盗罪
: 二、若我们将水接起来,然後卖给其他人,这样就算是「意图不法之所有」了吗?
是低
但窃盗罪不只这一个构成要件
: 三、一开始我们不知道这个漏水的来源,後来我们知道了是水公司的漏水,
: 我们是否知道其为水公司的漏水,和是否偷水有认定上的差异吗?
有差
: 会这样问,是希望在学校(国中)做个机会教育,
: 也可以给学生一些法治的观念,
: 不知道各位就法理的角度来看,
: 上述问题的症结和答案在何处?
: 再次强调,这个事件目前并未发生任何纠纷,
: 纯粹只是学校老师闲谈时想到的问题,
: 特地来此请问先进的看法,谢谢指教!
: 其实我和我们总务有打赌(输了要去跑步),
: 我认为我们已知其为水公司的财产,但仍然接起来做为学校之用,
: 使得学校获利,有侵占(偷窃?)之嫌,算是很呆板、刻板的想法;
: 他认为水流走也是没有了,所以就实务上而言,
: 不论是微罪不举或是法外有情,总之就是不构成犯法。
微罪不举与此例法效果有差别
此例是自始不成立犯罪
微罪不举是 成立小小的犯罪 但 检察官看你可怜 放你一马
: 前阵子在路边挖了两朵花被抓的新闻记忆犹新,
: 各位的看法是?
挖花的例子有很多种解释方法
除了构成要件不该当外 不具可罚的违法性 微罪不举 甚至有罪但缓起诉
很多理由都可以拿来说明
建议你把此例寄去台北市警察局请求说明
她们有专门的法务会针对个案解释
http://www.tcp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5
再把回信拿去教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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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兽传说)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吹风机插头一直不拔会不会怎样
1F:推 eggimage:=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楼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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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30.196
※ 编辑: hoboks 来自: 140.119.30.196 (03/09 13:47)
5F:推 jwchao:谢谢同一个人的热心回答,我大概了解了。 03/09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