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wchao (小掐)
看板LAW
标题[讨论] 接漏水浇花算不算偷水
时间Tue Mar 9 13:13:58 2010
其实这个问题我在PttLifeLaw已经问过了,
後来想要继续讨论,
发觉他的性质比较像是法理的讨论而非实际案例,
所以转到这里来问问大家的意见。
事实经过:
学校里面有一个涵管会一直漏水出来,经过自来水公司交叉检验之後确认
是水公司通过学校下方的管线,漏啊漏的好一阵了也没有来修理,学校的
总务就拿个盆子把它装起来浇花。
问题:
学校同事在闲聊的时候想到,这样算不算是偷水呢?
水流到地上自然流走,和我们接起来使用究竟有无差别?
我们相信这个事情最後不可能会有法律的麻烦,
也就是水公司不可能拿这个来告我们,
甚至连问一下都不太可能,
但还是想要知道在法律上会如何认定?
hoboks兄很热心地回答说:
浇花不算是意图不法之所有
所以窃盗罪的构成要件不该当
而我想请教的是:
一、学校将水接起来浇花,使得原本必须花钱买水的学校因而节省部分水费,
这部分不算是「意图不法之所有」吗?
二、若我们将水接起来,然後卖给其他人,这样就算是「意图不法之所有」了吗?
三、一开始我们不知道这个漏水的来源,後来我们知道了是水公司的漏水,
我们是否知道其为水公司的漏水,和是否偷水有认定上的差异吗?
会这样问,是希望在学校(国中)做个机会教育,
也可以给学生一些法治的观念,
不知道各位就法理的角度来看,
上述问题的症结和答案在何处?
再次强调,这个事件目前并未发生任何纠纷,
纯粹只是学校老师闲谈时想到的问题,
特地来此请问先进的看法,谢谢指教!
其实我和我们总务有打赌(输了要去跑步),
我认为我们已知其为水公司的财产,但仍然接起来做为学校之用,
使得学校获利,有侵占(偷窃?)之嫌,算是很呆板、刻板的想法;
他认为水流走也是没有了,所以就实务上而言,
不论是微罪不举或是法外有情,总之就是不构成犯法。
前阵子在路边挖了两朵花被抓的新闻记忆犹新,
各位的看法是?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1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