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tsupasei (katsupasei)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大楼机械式停车位纠纷,请帮我!
时间Sun Mar 7 12:37:44 2010
大家好~
昨天晚上回家时我哥将车停至大楼地下停车场车位(为机械式)停在下层
停好车位後,要开门出来时,却发生左侧下层停车位的车主将车位升上,
导致我家的车辆车门毁损,当下对方自知有错愿意赔偿毁损修理的全额。
到了今天,对方却只愿意赔偿一半,要我们出一半的钱。所以,经过与
家人与社区管委讨论後,想要提出告诉。
所以,想请问大家我该用何法条去告他呢??是要告他毁损他人财物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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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35.127
1F:→ Beijingman:毁损以故意为成立要件,若对方没故意,只能用民事赔偿 03/07 12:45
2F:推 depravity:上法院可能会要到更少 因为折旧 03/07 14:45
3F:推 ewings:如果人还在车里,那可以用公共危险罪吗? 03/07 23:03
4F:推 hoboks:咖难 刑法处罚过失的条文很少 03/07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