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大专院校的选课规定
时间Fri Mar 5 12:16:26 2010
※ 引述《ckTHU (XD)》之铭言:
: 各位版大晚安
: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想修大三大四的课
: 但目前系上办公室说低年级不能修 (选课说明确实有写在备注栏)
: 不过教务章则里面并没有条文可依
: 请问「一个学生是否能选这堂课」的决定权有没有相关规定可寻
: 像是大学法、还是.... 其实刚刚有找大学法,不过没有找到 T___T
: 还请帮忙解惑,谢谢。
依大学自治的原则诸如选课规定
主管机关教育部并不加以干涉
而由各校自行办理
既然没有条文可依,我认为选课说明即可称为一个规定
除非院级单位否决这个说法
(例如机械系的选课说明,由工程学院来否决)
不然教务处属行政单位,并不能命令教学单位一定要怎麽做
而且一般大学也真的低年级不能修高年级的选条课程
最主要是
高年级的课程许多的知识,可能都要来自低年级的必修课程所累积
例如统计学二,而你没有修过统计学一,何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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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 Eventis:最後一个问题应该不存在,授课教师已同意同学选修=承认同学 03/05 12:52
2F:→ Eventis:已有修课之能力.在这范围的判断,授课教师对具体个案的专业 03/05 12:53
3F:→ Eventis:判断,应优越於系上预先决议的抽象标准. 03/05 12:53
4F:推 ckTHU:谢谢 :) 03/0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