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cathu (世界尽头)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房屋渗水...
时间Thu Mar 4 10:02:04 2010
※ 引述《necathu (世界尽头)》之铭言:
: 各位前辈你们好
: 小弟第一次买房 在去年买间二手屋 九月底交屋
: 房屋现况说明书以及仲介跟前屋主都称无渗漏水状况
: 在十月初的连日豪雨才发现一间房间窗框边的墙壁有渗水
: 当时有寄存证信函给仲介及前屋主
: 对方拖了两三个月才来处理
: 但是对方坚持不提供修缮渗漏水的保固
: 说他们那样子处理之後就不会再发生状况了
: 直到近日几天大雨
: 同样的地方渗水更严重
: 且其他几间房间也是出现一样的渗水状况
: 小弟马上打电话给前屋主
: 他说会请人来看
: 小弟想请教的是
: 1. 今年三月底就是交屋满6个月
: 如果他们拖过6个月都还没来修缮
: 或是处理之後几个月後又下雨再次渗水
: 我们还有权利要求他们修复吗?
: 小弟想了解我们的权利可以到什麽程度...
: 2. 关於上次寄出的存证信函
: 有没有什麽期限还需要做什麽动作或表示?
: 例如提出我们的主张或要求?
: 小弟要怎麽提出?向哪个单位提?
: 还需要再寄一次存证信函吗?
: 3. 第一次发现渗水状况之後
: 之所以拖了那麽久才来处理
: 原因是仲介跟前屋主一起推拖责任
: 仲介把这认定为物之瑕疵的问题
: 要我们有问题就找前屋主处理
: 可是仲介经手的物件都不用对於他所宣称的品质负责吗?
: 所以小弟想请问仲介需要负担什麽法律责任?
: 感谢各位前辈
请问仲介提供的渗漏水保固(买方需付自付额一万元以及分项负担制)是合法的吗?
即 买方付了高额仲介费 却买到会渗水的房屋
而仲介收了高额的仲介费 被发现有渗水之後还要求买方要再出钱修缮
小弟以为这怎麽样都不合理...
所以想请问各位前辈 仲介这样子的保固规定合不合法?
谢谢各位前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24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