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awa (ZARD Forever you)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自行逮捕口头生命威胁现行犯疑问
时间Tue Mar 2 14:11:15 2010
※ 引述《naxxx (BLACK★STAR:> )》之铭言:
: 想请问法律专业人士
: 假如说有人当面对你的生命不断口头威胁(比方说要找黑道找你麻烦阿)
: 对这样的恐吓犯
: 受害者方"法律上能否"立刻当下与以武力正当反击逮捕?
: (简单说 就是在确认对方很明确在给予的恐吓威胁後
: 当下瞬间花一些把对方打到在地(逮捕手法) 然後报警)
: 我个人是认为这样的情况 就法律一些条款内容上来讲
: 对恐吓犯 大概应该也是可以当下立刻逮捕来反击的
: 但是对台湾实际法律业的状况没研究
: 而且就推算上是不太符合台湾这种环境的法律
: (美国的话我是认为受害者方有非常大机会没事)
: 还是说一定要是那种常见的"偷窃犯逃跑 然後路人或受害者合力逮捕”
: 或是我举这种例子 因为现今台湾几乎没有相关类似案例
: 结果反而是想逮捕恐吓犯的受害者被判罪的可能性不小?
1.被恐吓之後,叫对方不准走,拿起手机报警。
2-1.如果对方尝试攻击你,则行使正当防卫,然後拘束他行动自由。
2-2.如果对方想走,则拘束他行动自由。
3.用来拘束他行动自由的方法,不可造成过度伤害。
别忘了他只是恐吓而已,没道理让你打成猪头。
4.抓到不等於证据充足,你就算先揍他一拳再扭送警局,
他也不会因此而乖乖认罪,这个用膝盖想就知道。何况,
如果他是因为怕被你揍才认罪,那你和恐吓犯又有什麽差别?
5.没有人说,路人抓小偷就可以揍他,重点在抓而不是揍,这要搞清楚。
民众若是因为恨小偷而偷揍他,一方面是通常证据不足,
另方面是大家也不忍心苛责『见义勇为』的民众,
所以小偷被揍了也没人管,但这不代表民众的作法是对的。
6.现实中总有许多无奈,不要去期待正义无敌,那只会让自己活得更累。
有时候这些『无奈』也保护了你,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
对於那些很难留下显着犯罪痕迹的犯罪类型,本来就难以认定现行犯,
如果人人都『勇於逮捕』,被衰到的无辜者一定也会增加。
等哪天你被人误认为恐吓犯,打一顿扭送警局时,你才会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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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是一种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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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的萌点在於害羞&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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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的代表人物是........才、才不是我呢,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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