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高点网路VIP七折丛书代买)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52年台上字第374号是判决?哪里查呢?
时间Sat Feb 27 17:35:47 2010
是裁判
我上法源查的
不过一般不写判决的情况 应该会是判例吧
裁判字号:52 年 台上 字第 374 号
裁判案由:请求履行同居义务事件
裁判日期:民国 52 年 02 月 16 日
裁判要旨:民法第一千零零一条所谓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指因婚姻而生之一切共同
生活义务而言,若夫妻仅形式上同居一屋,但实际上无正当理由,分室而
居者,仍不能谓已尽同居之义务。
※ 引述《xeins (xxx)》之铭言:
: 我在一份资料上看到某作者提到法院某则关於同居义务的论述:
: 同居义务指因婚姻而生之「一切」共同生活义务而言。
: 然後括号中注明52年台上字第374号(没说是判决或判例)。
: 因为该作者语焉不详,我想去找到系争法院见解,可是司法院网站这则恰巧没有收录。
: 同时我也不清楚这则是判决还是判例?
: 因此想请大家帮忙解惑:1.这是判决还是判例?
: 2.有没有人知道哪个网址或哪个单位有收录
: (同时允许一般人可阅览)这则法院实务见解的全文呢?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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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请问,我都把插头插着不拔,这样OK吗?
推 eggimag?:=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
推 WhatCanID?:楼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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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推 xeins:谢谢~ 02/27 19:47
2F:推 JUDYfans:这篇是判决不是判例喔 02/28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