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更生人和假释犯
时间Sat Feb 27 09:35:03 2010
※ 引述《luckystar777 (金色摩天轮)》之铭言:
: 更生人 应该有包含假释犯吧
: 总之被关的出来的都叫更生人
更生保护法 第2条
左列之人,得予以保护:
一、执行期满,或赦免出狱者。
二、假释、保释出狱,或保外医治者。
三、保安处分执行完毕,或免其处分之执行者。
四、受少年管训处分,执行完毕者。
五、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或军事审判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以不起
诉为适当,而予以不起诉之处分者。
六、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执行者。
七、受缓刑之宣告者。
八、受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在停止执行中或经拒绝收监者。
九、在观护人观护中之少年。
一○、在保护管束执行中者。
: 如果反罪但不在假释的期间 当然不会加重刑责
犯?
: 但假释犯则否
受徒刑执行期满 五年内故意再犯 有刑法第47条1项累犯规定的法定加重事由
至於假释期间再犯,则不算前开累犯,所以没有加重处罚的条文....
不过在量刑上是几乎会从重,至於尚未执行完毕的残刑,在撤销假释之後
仍然要执行罗
顺便回推文,惯犯不是法律用词
针对习惯再犯罪者,也没有法定加重处罚条文
但如果是针对窃盗犯、赃物犯这一种惯犯
你可以参考窃盗犯赃物犯保安处分条例
会有宣告强制工作的规定就是.....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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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3.145
1F:→ sepexist:讲的好详细喔 感谢 02/27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