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高点网路VIP七折丛书代买)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宠物的所有也是物权吗
时间Fri Feb 26 02:14:46 2010
※ 引述《ourfarewell (This's not our farewell)》之铭言:
: 两年前跟朋友讲好要共养宠物,当时所购买宠物价值为两万元,
: 说好各付一半,由於当时交情尚可,所以没写任何形式的借据,
: 全部是我以现金付清,但是当时购买时跟宠物店登记是对方的名字。
: 後来与该位朋友不和睦,几经争吵後,动物目前是由我照顾,
: 但是当初讲的共同担负购买宠物费用,对方以"我已经抓回去养"为由,
: 并且翻口讲"谁跟你共养,现在不是你在养,为啥我要付钱"等等,
: 硬是不将积欠之一万元还我,并且,当时所购买之宠物附有血统证明书,
: 我已经告知对方多次,请他将血统证明书归还给我,对方态度是逃避不回应。
理想上 你有权要这一万元
只是你难以证明对方有欠你这一万元
所以现实生活中 我不知道你要怎麽举证他欠过你一万元
可能要等哪天运气好 他自己承认欠你钱 又被你录音到吧
有证据才能请法院帮你要钱
: 我像上几篇手机要不回文章般,告知他说倘若他不处理,可以的话,
: 若他的家长要听我讲诉,我会采取告知他父亲之途,由於他非常惧怕他父亲,
: 所以他便写站内信呛我说,我若是去跟他父亲联络,就会吃上官司,还扬言要告我,
不会吃官司
: 此类种种,他还呛我说我打电话给他跟他理论(但是他拒接,甚至封锁)就是在骚扰他,
: 还说啥他通联记录调出来什麽的我就会很难看。
: 诸如上述几点,我应转以何种方式才能够较有效率追回我的金钱,
: 另,他说我若联络他家长就是犯法,是吗?
没犯法
他怕他爸爸就先从这条路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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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请问,我都把插头插着不拔,这样OK吗?
推 eggimag?:=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
推 WhatCanID?:楼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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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推 luckystar777:应该是前男女朋友 02/26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