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cathu (世界尽头)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屋渗水...
时间Sun Feb 21 09:04:07 2010
各位前辈你们好
小弟第一次买房 在去年买间二手屋 九月底交屋
房屋现况说明书以及仲介跟前屋主都称无渗漏水状况
在十月初的连日豪雨才发现一间房间窗框边的墙壁有渗水
当时有寄存证信函给仲介及前屋主
对方拖了两三个月才来处理
但是对方坚持不提供修缮渗漏水的保固
说他们那样子处理之後就不会再发生状况了
直到近日几天大雨
同样的地方渗水更严重
且其他几间房间也是出现一样的渗水状况
小弟马上打电话给前屋主
他说会请人来看
小弟想请教的是
1. 今年三月底就是交屋满6个月
如果他们拖过6个月都还没来修缮
或是处理之後几个月後又下雨再次渗水
我们还有权利要求他们修复吗?
小弟想了解我们的权利可以到什麽程度...
2. 关於上次寄出的存证信函
有没有什麽期限还需要做什麽动作或表示?
例如提出我们的主张或要求?
小弟要怎麽提出?向哪个单位提?
还需要再寄一次存证信函吗?
3. 第一次发现渗水状况之後
之所以拖了那麽久才来处理
原因是仲介跟前屋主一起推拖责任
仲介把这认定为物之瑕疵的问题
要我们有问题就找前屋主处理
可是仲介经手的物件都不用对於他所宣称的品质负责吗?
所以小弟想请问仲介需要负担什麽法律责任?
感谢各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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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242.168
1F:推 ChrisBear:看仲介契约书关於违背保证事项之处理 若无则要求 02/22 17:12
2F:→ ChrisBear:出卖人负买卖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要求解约or减价并损赔 02/22 17:12
3F:→ ChrisBear:本案似乎仅能要求减少价金 并要求欠缺保证之损培而已 02/22 17:13
4F:→ ChrisBear:除非漏水很严重到无法修缮才可解除契约 02/22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