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这两天网路上的那段90秒影片...
时间Thu Feb 11 01:54:26 2010
你说得应该是统联的影片吧
我今天看都被撤光光了 科科
应该是大家听说要被统联告 都吓到了吧
我能想到统联能告的 只有妨害秘密罪 以及诽谤罪
不过诽谤罪似乎极难成罪
很明显公共交通安全就是跟公共利益有关
刑310就以公共利益的要件来阻却违法了
能告的成就神奇了
只贴影片连结
依笔者见解 应该也不构成妨害秘密罪的正犯或是帮助犯
影片也不是引连结的人流出的
要讨论统联事件
总是要引连结才能讨论吧
否则像这篇原文 要不是我看过影片
根本不知道在讨论甚麽? 无从讨论起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
笔者是认为 在类似这种案例
统联的名誉权 秘密及隐私权必须做某程度的退让
不能让统联以诽谤及妨害秘密告倒引连结讨论的乡民
※ 引述《KCETinTW (民进党的,少在那里放狗屁)》之铭言:
: 相信很多台湾地区的朋友这两天在各大媒体以及YouTube,无名这两大网站看到
: 那段90秒的耸动影片,
: (至於是啥影片,在下也就不必明说了...)
: 我个人想要问一下:
: 若证明这段影片是私人公司拥有的内部资料,
: po上那段的人将触犯哪些法条,
: 会面临多重的刑罚?
: 另外,
: 转寄,转贴或转噗,
: 是否构成协助犯罪???
: 若有,
: 会有多重的刑罚???
: 很想知道这类疑惑的解答,
: 感谢各位懂法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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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请问,我都把插头插着不拔,这样OK吗?
推 eggimag?:=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
推 WhatCanID?:楼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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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