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vernment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时间Wed Feb 10 21:37:59 2010
最近成为公然侮辱刑事案件的被害者
但是因为工作繁忙
不想耽误太多时间在警局接受问话(笔录)
可否先自行把受害的详细情形一一列出
拿"证据"与"警察可能会问的问题的答案"等资料
到警局报案,再看警方是否有需要补充的资料,盖章
听说有些员警完全不懂得问公然侮辱的笔录
光是案件发生地与管辖权就要厘清老半天....
往往要花上被害人许多时间制作纸本与电子档笔录
所以才有此问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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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58.249
1F:推 hikku:应该是不行吧 我去过 感觉警察很多不太懂电脑打字很慢 02/10 22:30
2F:→ hikku:还把人的名字打错 打出来的字也跟讲的不同 02/10 22:31
3F:→ hikku:他们应该有录音要存证所以一定要本人用讲的吧 02/10 22:31
4F:推 ChrisBear:no..还是要作笔录 这是警察职权 02/11 01:43
5F:推 P1986625:直接去法院不就最快? 02/19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