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mg (...)
看板LAW
标题[请益] 侵权行为的不法,含实质阻却违法的判断吗
时间Mon Feb 1 15:31:06 2010
若是刑法对於违法性的阻却,会先分为形式与实质,再各自细分。
而实质违法性的阻却,基於法理可以学说补充。
但侵权行为似乎没有严格区分形式与实质的阻却违法。
所以我不知道可否基於法理有补充现有类型的空间。
王泽监书上是各个类型全部凑在一起讲,没有特别分出形式与实质阻却违法事由。
因此请问:1.侵权行为要件中的「不法」,也允许有「实质的阻却违法」层次吗?
我会想到这个问题。也跟最近的打篮球被告过失伤害的判决有关。
刑事起诉後记者没发出後续报导,应该是无罪了。新闻是说判赔钱。那是民事诉讼。
原先两造一直在辩论有无过失。关於主观构成要件,我猜测民事庭与刑事庭的判断标准
应该是一致,所以不是重点。
请问:2.不知关於主观构成要件,我上述看法正确吗?民事刑事对此的判断标准,
不会有宽严之别?还是说刑事庭认为被告连过失都不构成,但民事庭认为构成过失?
我猜测:会造成被告在刑事胜诉、民事败诉的关键可能是在「违法性」的判断。
但形式阻却违法的事由,不管适用在民事或刑事,犯规的被告全部不具备,
所以无关此层面。我猜是在实质的阻却违法判断上,刑事庭认为打球就算严重犯规,
要将被告定罪恐怕不符合社会相当性。
但是民事庭对於侵权行为,就不能这麽看待了。这里衍申两个问题。请问:
3-a.要嘛是侵权行为的不法,不包含实质阻却违法事由;这牵扯到上述1.的答案为何。
3-b.要嘛因为实质阻却违法事由本即涉及社会价值观;或许社会通念认为被告犯规
犯到让球友脑震荡(不只是跌倒破皮而提告),判决其该当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乃是符合社会相当性?
恳请版上高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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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1.75
※ 编辑: dormg 来自: 140.112.231.75 (02/01 15:34)
1F:→ enterpirse:用美国的一个例子,珍珠港事变之後,美国大肆逮捕日裔 02/01 15:42
2F:→ enterpirse:美籍人士,在全美各地设集中营看管,是侵犯人权之举, 02/01 15:43
3F:→ enterpirse:所以1946年美国国会立法赔偿,但当时却有此必要,阻却 02/01 15:44
4F:→ enterpirse:军机被刺探的可能?虽然美国立场是这麽说,他们却未对 02/01 15:44
5F:→ enterpirse:德裔美籍或义裔美籍的人士采取集中看管,如果我记得没 02/01 15:45
6F:→ enterpirse:错,艾森豪、尼米兹的祖父辈都是德国人。 02/01 15:46
7F:推 qpioi:因他人负责领域范围,而阻却违法 (我的观点) 02/01 15:49
8F:推 depravity:打球 刑事会有容许风险的问题 民事你为规还是侵权行为 02/01 15:59
9F:→ dormg:d大~可见侵权要件的不法,不具"容许风险"此一实质阻却事由罗? 02/01 16:05
10F:推 depravity:这问题在这或生活法律板曾被讨论过有兴趣可以自己爬文 02/01 16:09
11F:→ dormg:嗯~只是我翻王泽监书,印象中王在侵权不法内涵中有列容许风险 02/01 16:12
12F:→ dormg:所以可能是民事刑事对容许风险的内涵有别,就看合社会通念否? 02/01 16:12
13F:推 depravity:不是有别是本来条件就不同 02/01 16:39
14F:→ depravity:在民事上 你打球因为违规造成他人受伤还是构成侵权 02/01 16:39
15F:→ depravity:因为你没有违规的权利 02/01 16:40
16F:推 ChrisBear:侵权学这麽详细上了考场也未必有时间全写 02/02 00:58
17F:→ ChrisBear:刑事与民事判断有异 02/02 00:58
18F:→ Eventis:参:陈聪富,"论侵权行为法之违法性概念",月旦法学杂志,no. 02/02 05:12
19F:→ Eventis:155,pp.155-195,2008/4....不过说到实质违法性,不如说本来 02/02 05:23
20F:→ Eventis:这就是民法玩利益衡量的强项,被抓到刑法去把好好一个有无 02/02 05:25
21F:→ Eventis:二分的概念玩成层升量差的分别....@@.... 02/02 05:26
22F:→ Eventis:另,侵权行为法体系中本就隐含有赔偿责任的界限以合理限制 02/02 05:32
23F:→ Eventis:行为人责任之意,而其中不法性要件之存在,适足以作为调和行 02/02 05:33
24F:→ Eventis:为自由与被害人权益保护之判准;尤其是对於在扩大民法184I 02/02 05:43
25F:→ Eventis:适用范围的学说讨论,如陈忠五,"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 02/02 05:44
26F:→ Eventis: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pp.199-211. 02/02 05:45
27F:→ Eventis:实务上一个老问题最高法院69年度第七次民事庭会议决议(三) 02/02 05:55
28F:→ Eventis:对於通谋虚伪脱产的债务人即认为非故意"不法"侵害债权人之 02/02 05:56
29F:→ Eventis:权利即属之. 02/02 05:57
30F:→ Eventis:另一个王泽监老师书中提到的实务案例为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天 02/02 06:16
31F:→ Eventis:灯失火案(95台上2388),认为施放天灯并无不法即为一例. 02/02 06:19
32F:→ Eventis:其它如最高法院97台上1181判决,对会计师援用当时有效见解, 02/02 06:21
33F:→ Eventis:嗣後因税捐机关与法院统一见解致公司遭处罚认为无不法/不 02/02 06:22
34F:→ Eventis:正当行为亦为一例. 02/02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