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w0501 (热血中年暴走中...)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本票裁定後
时间Sun Jan 31 23:02:54 2010
※ 引述《innocentpure (Floating Note)》之铭言:
: 亲戚之前透过朋友借钱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 而後那个人也没什麽还钱的意愿的感觉
: 所以亲戚想要到法院裁定本票
: 想请问这是解决的好办法吗? 还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 另外本票裁定後的法律程序会怎麽走? 该怎麽走?
: 会寄送通知给对方吗? 那通知单上面是否会显示我亲戚的资料住址等等?
本票裁定走的是非讼程序...
就是不用到法院开庭就可能对债务人直接取得执行名义...
取得执行名义之後走的是强制执行程序...
就是可以向法院声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对於债权人而言,声请本票裁定是相当简便而有经济效率的...
也是许多债权人采行的方法...
在取得本票裁定之後要进行强制执程序...
先拿本票裁定到国税局查债务人的财产所得资料清单...
然後再请你的亲戚到法院的诉讼辅导科填写状纸...
这类的状纸在那里都有例稿而且有志工可以问...
不会很难,如果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在诉讼辅导科询问...
写好状纸之後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的民事执行处声请执行...
然後咧,本票裁定会寄给对方也会显示两造的地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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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36.53
1F:→ innocentpure:住址是提供户籍地还是??? 02/01 00:09
2F:→ innocentpure:亲戚主要是担心对方会找人来寻仇= =" 02/01 00:09
3F:→ innocentpure:先谢谢b大的回答 ^^" 02/01 00:09
4F:推 doublecross:声请人这边联络地址就可以~例如公司~有人收就好 02/01 09:56
5F:→ doublecross:建议配合假扣押程序~先寄存证信函给对方~再声请假扣押 02/01 09:59
6F:→ doublecross:假扣押是避免脱产用的~本票裁定是求终局执行 02/0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