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ying (小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领不到薪水还被威胁
时间Sat Jan 30 19:29:22 2010
因为工作上遇到严重的问题,左思右想下找不到相应之策,故想麻烦板上的各位大大为小
妹解决疑惑。
我是在去年的12月15号进入一家司法类科的公职补习班,担任行政柜台和教务组的工作。
两位老板是夫妻,都是离职的观护人,而我们的发薪日是每个月十号。
就在今年的元月10十号时,老板突然告知发不出薪水,让我们再给他3天到一个礼拜的时
间,让他筹钱或找加盟商,想用加盟商的资金付我们薪水。
但过了一两天却感觉老板的态度越来越奇怪,我们越想越不安,於是请他签了一张还款承
诺书。
上面明文写着承诺於元月20日下午五点前发放薪资,也签名和盖章了。
可没想到过没几天,又找我们几名员工,告诉我们那张承诺书只是写来安抚我们的,他没
钱就是没钱,也说了那张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後来我们才发现,补习班的负责人是那位
妻子,而签承诺书的却是丈夫。
後来还在言谈之中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要控告他们,对我们而言比较麻烦,因为要假扣押
他们我们还必须先付成本的30%(告诉我们是60万元),而且他们是不在意,顶多就是去坐
牢,还说了,“你们应该也不会真的想逼我们去自杀”之类的话语,言谈间还有意无意提
及“这里的某某老师是检座,说可以帮我们写诉状”等问题,过没多久後甚至还将补习班
的营业证明等全部收起。
後来因为完全领不到薪水,又受不了那样的氛围我们纷纷离职,老板给我们的离职证明上
写得是人事缩编。
我们离职之後越想越愤怒,去了劳工处备案,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甚至在去劳工处时才发现当初签的合约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我想请问板上的各位大大,对於这样子的情形:
1.连第一个月的薪资都未领到,我是否能控告它们诈欺?
2.又他们言谈间说的假扣押要付成本等那段语构不构成恐吓?
3.因为补习班内的讲师很多都是现任公职人员,他们当初告诉我们公职人员只要一个月不
兼职超过48小时是可以的,但是我目前所查到的资料却说都是不行,我想请问关於这样的
情形,是否违法?
4.小妹我现在应该如何做才能讨回属於我们的权利?
谢谢板上的大大们。<(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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