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kz (沉静)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一则新闻请益
时间Sat Jan 23 20:30:11 2010
今日观看新闻,播报内容为,A君将B女饲养的狗打死後,疑似被带走,
狗可能被送去香肉市场了,假设狗是被A君卖给香肉摊位。那B女向警察机关
报案後,警察机关以窃盗案受理是否适当?
另记者提及应以动物保护法处理,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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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240.58
1F:推 OAzenO:狗是物品 打死狗=动物保护法 侵害财产 毁损 偷走狗=偷窃 01/23 20:48
2F:→ OAzenO:民事 刑事 行政法一起来 01/23 20:49
3F:→ twsakura:警察用啥罪名移送不是重点 到时如何起诉是看检察官 01/24 04:02
4F:→ lighthouse:检察官起诉也不是重点 因为法官也可变更起诉法条 XD 01/24 10:34
5F:推 hoboks:法官要变更法条的限制比较严格 得在案件同一性范围理面 01/2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