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怎麽有技巧地透过债务人妈妈讨债?
时间Thu Jan 21 10:11:55 2010
※ 引述《expectations (前程)》之铭言:
: 一年多前一个认识的人喊失业没钱回家过年见父母,我心
: 一软又不知道怎麽拒绝就借了他一笔钱。 当初有叫他
: 签借据、留了他身份证影本,从他户籍地址查到他家电
: 话,打过去找人时他妈假称那里没那个人。 看来对方
: 在外面赖了一堆债,连他妈妈都掩护他。
: 打算这两天再打一次电话找他妈妈,请她叫她儿子要出面
: 解决债务,但不知道怎麽跟她讲比较有效果,也就是不知
: 道有什麽技巧或话术可以从她那问到她儿子现在在哪? 手
: 机是? 有没有工作?(确定他有正当工作,我申请强制执行
: 才有意义,才能扣他薪水)。目前我自己想得到的说法有:
: 陈女士你好,我是屏东的X某,你儿子XXX 97年底说他
: 半年多没工作了,没钱回家过年见父母,跟我借了笔钱
: 。原本约定98年三月归还,但他却躲起来赖帐不还。我
: 想他在外面赖了不少帐吧? 但我觉得你不应掩护他、让
: 他一直逃避应解决的债务,这只会让他抬不起头做人。
: 为了他好,可以跟我说他现在在哪工作? 有联络方式吗?
: 上面这段是我目前想得到的说法,但感觉很无力不会有效
: 果。想过乾脆落狠话,直接跟他妈说如果他再不出面还钱
: 我就直接过去林边找找她讲讲,她家做铁工厂生意多少会
: 顾忌;或者跟她说她儿子要是不出面的话,那笔债权将转
: 让给其他人,由其他人去追讨。
你想拿回钱
但也要找对人
父母没有义务帮子女还债
而你再找他妈也没有意义
如果他妈已经明确告诉你,要你自己去找
你就不该再找跟债务不相关的人
你如果再找他妈
他妈可以援用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六十八条
妨害安宁秩序之处罚(六))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
一、无正当理由,於公共场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二、藉端滋扰住户、工厂、公司行号、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者。
三、强买、强卖物品或强索财务者。
另外,你直接到林边去找他讲讲,债权转其他人,由其他人追讨等等
容易让人心生恐惧
千万不要变成恐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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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244.111
1F:→ expectations:感谢赐教。不过最後那段话主要是我在抱怨,我不太敢 01/21 23:21
2F:→ expectations:那样做。我想请教的是怎麽跟他妈套到他现在在哪、做 01/21 23:22
3F:→ expectations:什麽工作等。 01/21 23:23
4F:→ depravity:你就直接发支付命令万一还要诉讼就等赢了拿到债权凭证 01/22 01:57
5F:→ depravity:记得定期更 反正她妈有钱等她死了小孩继承再执行 01/22 01:58
6F:→ depravity:就先当做是5%的高利定存吧 01/22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