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我向消保会告发灿坤公司涉嫌诈欺(四、 …
时间Thu Jan 21 08:45:48 2010
※ 引述《paulteru (幼耆)》之铭言:
: 我日前以〈我向消保会告发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诈欺〉为题发了三篇
: 文(13713/13716/13718),讨论我的遭遇。感谢enterpirse (小嘉)的提供
: 长篇意见(13721/13722),但其中颇有我不能认同者,所以再提出来就教於
: 各位法律达人。如方便,请先看一下上述各文。
: 一、我并不是说八百元的系统重灌费用不合理,而是我可以找人代灌,不需
: 要花那八百元,所以并未给灿坤重灌。
: 二、系统变慢的原因不一,例如CPU也会影响快慢(这是我後来问行家才知道
: 的),维修技师未作任何检查或询问,只听我说系统好像有点慢,就说
「那就加2G记忆体」,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决定。我电脑是向灿坤买的,他
是「电气医院」的技术员,当然知道加2G记忆体毫无助益,何况也加不上
去!我上网看 新电脑的广告,所有配备记忆体都是2G,完全没看到有4G
的。正如enterpirse君所说「就算你用4G记忆体下去,系统显示也只会
是三G多一点,不会到四G」,郝姓技术员这不是故意欺骗顾客是什麽?
在法律上已构成以不应为而为谋取不当得利的诈欺行为是很明显的。
enterpirse君说「被申诉人要回复原状申诉人何以不接受?」各位网友,
你认为可以把要告他的证据还给他吗?
A:我的意思您可能误会,加装四G记忆体之後,系统显示三G多一点,但
效能是不是真的只有三G多一点,还是有四G但系统只显示三G,这有
待专家解释;另外我不也取了硬碟做例子,您可以试着将你电脑中系
统显示的硬体容量(包括已使用及尚未使用的加总),看看与硬碟标示
容量比较看看,而系统显示的一定比较小,然而是否真的比较小。
影响电脑速度的原因有很多,CPU、记忆体都是原因,然而在加装记忆
体之後如果有改善,那麽为什麽会推论不是记忆体的问题?
另外,不当得利是民法,在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并不会判刑,只是要将不
当得利返还。
诈欺是刑法,
第 339 条 (普通诈欺罪)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因此,我还是认为诈欺不大可能成立,较能成立的就是不当得利的部份,
然而不当得利并没有刑度,而只是返还,不过您仍可以提告诈欺,印象中
是公诉罪,若检察官裁定不起诉,可以尝试用民法不当得利,不过在您的案
子中,申诉人若返还记忆体之後,并退还所收取之费用,不当得利就不会成
立。
三、在送灿坤之前,我并没有将电脑先送其他人检修。是发现开机萤幕不亮
,正好平常帮我处里电脑问题的A君(姑且以A君名之)休假,有人说可能是
硬体坏了,等他回来还是要送修,我急着要用电脑,以前我电脑硬体有问题
都是送灿坤当场检修,哪知道这次送去,姓郝的「电气医生」收了处理费才
说一律不当场检修。钱都缴了,我能怎麽办?这是灿坤统一做法吗?如果不
是,在消保会连个道歉也没有,谈判代表「法务人员」林家安先生还示意他
不要讲话,一味说灿坤完全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吗?——整
个协商会议中,郝「电气医生」没有讲一句话,都由「法务人员」林家安先
生作答。
A:就像「找我的律师来」一样,你遇到的就是消费纠纷,是消费者与生产者
,而生产者由代表出席并没有什麽不对。
至於他说灿坤没有责任,也不是他说了算。
四、取电脑去灿坤时,我以为系统要重灌,曾问重灌要多少钱,郝医师说八
百元,当时我表示考虑考虑,取回时我想可以找A君代灌,所以并未给灿坤
重灌。电脑取回,我请A君帮我重灌。A君说换主机板无需重灌,开机才发现
硬碟被format了,C、D槽资料完全消失无踪。再装上旧主机板,又发现可以
运作没有问题!这才让我气到不行。
A;所以我才会说主机板是玩运气的
我不能判断硬碟是不是真的是他们弄坏,如果你认为是,可以多控一条
毁损罪。
五、A君说灿坤有「黄色鬼屋」的美誉,我在YaHoo!奇摩搜寻框输入「黄色鬼屋」
四字,出现对灿坤不满的言词不计其数,所以我才决定向消保会提告。
A:如果你要上法庭,千万千万别提黄色鬼屋,这会涉及诽谤。
六、正如enterpirse君所说「(认定主机板故障)这种事情很难用肉眼判断
,只有经过反覆测试才能断定,例如你的萤幕不会动,可能有萤幕主体、萤
幕传输线、萤幕电源线、主机显示卡故障,唯有一一测试将之排除,才能找
到正确故障的东西」,所以我向法院提告时,会要求灿坤比照「被申诉人提
出监视器画面出现蓝幕之录影,说明未format硬碟」的说词,提供其检测「
萤幕主体、萤幕传输线、萤幕电源线、主机显示卡」的录影画面,证明他已
「一一测试将之排除」,才认定是主机板坏了。
A;当然
七、「举证之所在,胜诉之所在」,提告时我会要求法官请专业人士找出format
硬碟的时间点。我问过行家,答案并不难出现!
A;第二个当然,不过用请求法官比较好。
八、消费者保护法就是要保护消费者,保障生产者的权益不是他的责任(保
障生产者另有专责机关)。当然,消保官必须公正这是没有疑义的,却不能
以「必须公正」推卸其「保护消费者」的责任。法院就是为了减少讼源,才
成立消保会。如果消保会只是让两造各自表述,就推给法院,成立消保会的
意义何在?「消费者保护官」五个字怎麽解释?
A:这点我就不能同意了,消费者保护法不能将消费者权益无限上纲,在进行
消费纠纷的协调时,消保官也不能一昧的站在消费者一方指责生产者的不是
我还是认为在消费纠纷下,消保官要客观的保障两造的权益不被任一方侵犯
。
九、enterpirse君说(主机板)「有可能是碰运气检测时是坏的,经过搬运
主机或是主机碰撞到,又恢复正常,这也是有可能的」,这说法我可以接受
但灿坤的谈判代表「法务人员」林家安先生完全未作此表示,只坚持「经
过更换电源器及记忆体等测试,更换主机板即可顺利开机,故认定主机板故
障」,如果他的说法可以接受,主机板在我手里是正常的,就只有自认倒楣
吗?
所以我说「以後任何厂商对所有维修纠纷只要抵死不认,就可以推得一乾二
净,不负任何责任,以後公平交易还能继续维持吗?商业秩序还能正常运作
吗?」
A;能不能接受,看法院吧,你认为这是他的片面之词,你在PTT的提问,不
也一样只是你的片面之词。
十、enterpirse君又说「交易市场除非价格明显高於市价许多消费者自然可
以选择接不接受,若不愿接受交易不成立,更可透过公平交易委员会制裁」
,这是一般人的想法。透过媒体看消保会常有所作为,这也是我决定向消保
会提出申诉的动力。我所以要把这一段写出来,就是要以活生生的案例告诉
大家,媒体上的消保会和处理你消费纠纷的消保会有可能是让你感受完全不
同的消保会。
A;感受是主观的,对於不利於己的作法你当然不爽。
对大多数国民而言,诉讼是一件大事,要花多少时间和精神,提起诉讼要先
缴诉讼费,就算打赢了,讨回来的钱抵得过诉讼所花的时间和精神吗?这就
是网路上挞伐「黄色鬼屋」的人很多,有少数人会去向消保会申诉,却绝少
人会去打官司。
〈我向消保会告发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诈欺〉的详细资料请看
http://tw.myblog.yahoo.com/backof-true/article?mid=4403,有更具体
的描述。我考虑拼老命(我今年72岁)去打这场官司,主要是藉此机会替广
大的消费者出气,争一个公道。让不肖厂商知道,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怕打
官司,就可以吃定消费者(+保护官);「消 费 者 保 护 官」也真该争气
了!各位大大,您支持我吗?希望得到您的意见。
A;提告
1.诈欺
2.不当得利
3.建议再加一条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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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推 RobertAlexy:你怎麽把民事刑事都混在一起....... 01/21 17:44
2F:推 paulteru:我要告灿坤诈欺是刑事,第 339 条很明显。不是民事! 01/21 18:56
3F:推 paulteru:灿坤被谑称黄色鬼屋,开会时我就问林代表,他显得无所谓 01/21 19:06
4F:推 paulteru:听多也看多了。 01/21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