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被变态骚扰的刑事责任
时间Mon Jan 18 06:27:06 2010
刚刚看完s大的案例觉得十分有趣
所以我又上法源搜寻看看
若强逼女子脱衣 触犯的是强制罪或是强制猥亵
[脱衣拍照案]
【裁判字号】 93,易,707
http://0rz.tw/Ixm1g
这个案子针对强逼女子脱衣并拍照的部分
检察官就只有起诉强制罪
法官也蛮妙的 认定被告无强暴胁迫
所以连强制罪都不该当
我节录一段被告的笔录
在宾馆时其与A女因故吵架,其甚为生气,拟与A女分手,因此
欲拍A女之裸
照当作留念。是A女自动脱去衣服摆各种姿势供其拍照。
奇怪勒
被告都自己承认拍裸照的动机
连拍裸照留念都不算满足自己性慾
(客观上不用检讨 我不太相信乡民都是柳下惠 看到裸照能坐怀不乱)
难不成拍裸照只是为了纪念多年来的交往?
在当下以及往後的岁月里
看到裸照 只会想起纯纯的爱恋 纯纯的过往
而不会在脑中浮现老纳的30cm大战妖精???????
将来变态强逼女子脱衣拍照
在法庭上只要对法官说
"报告法官 本人对於被害者绝对没有猥亵的意思"
"实在是被害者清秀可人 像极了本人魂牵梦萦的女神"
"怕以後不可再得 所以只好不顾被害者哭泣求饶 一定要拍裸照回家供奉纪念"
难不成法官这时候还要说
GJ!!
念在你爱慕你的女神
只判你强制罪 饶过你强制猥亵
综上所述
笔者对於猥亵的概念
似应采许玉秀大法官以及f大见解
以有无侵犯性自主决定权来审查
例如在前篇s大举例的
[逼观看案]以及此篇的
[脱衣拍照案]
除非被害者也是变态 超爱看乡民的30cm or 超爱被脱光衣服自拍(人人都是冠西哥嘛?)
否则皆是违反了被害者性自主决定权
因此让强制猥亵罪该当似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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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推 swn:偷窥或偷拍他人做爱,算不算强制猥亵? 01/18 06:52
2F:→ swn:若依95年5次刑庭决议,一切违反被害人意愿行为都算强制, 01/18 06:53
3F:→ swn:[脱衣拍照案]若有猥亵,偷窥、道摄也会有猥亵。 01/18 06:55
偷窥还有妨害秘密罪要竞合
是否有猥亵嘛
我可以解释成 在偷窥的当下
被害者不知情
所以没有违反其性自主决定权来解释
也就是违反性自主决定权 必须要限缩在被害者知情且表达出不愿意的心理感受
(这点是我临时乱掰的 没查学说与实务 不负责任言论XD)
在
[摸胸十秒案]似乎也可看到类似笔者上面的说法
http://forum.yam.org.tw/bongchhi/old/microphone/microphone82.htm
「摸胸十秒案」的地院判决书写到:「告诉人A女遭被告触摸胸部之际,尚
未及感受
到性自主决定权遭妨害,侵害行为即已结束,且接触时间甚短,客观上并无足以引起
他人之性慾,与刑法强制猥亵罪之行为人出於猥亵之故意,主观上满足自己情慾,客
观上足以引起他人性慾之要件尚属有间」。
因此时间太短来不及反应 或根本不知情
似乎都可以解释为没有违反性自主决定权
4F:→ swn:让偷拍跟盗摄该当强制猥亵,好像不太合理。 01/18 06:56
5F:→ swn:刚刚推文写错了,是91年5次刑庭决议。 01/18 07:17
6F:→ swn:而97年5次刑庭决议做成後,[摸胸十秒案]的判决理由应无法维持 01/18 07:18
7F:推 f226:好文推推 01/18 18:19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01/18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