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a6426 (我的乔巴飞走了!!!)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退费问题
时间Sat Jan 9 13:24:18 2010
在补习班已经缴费
是补研究所 补到应届毕业
然而 那时候缴费时候
补习班并没有在简章中详细说明退费标准
根据补习班所在的县市规定短期补习班第二十五条
补习班之收退费规定,应於其招生广告、学生报名表及简章中载明。
补习班收取费用,应掣给正式收据。
收据应载明补习班班名、班址、立案证号及退费规定
,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缴回收据收执联
而18000的补习费当中, 补习班竟然只愿意退2700
各位您说说 合理不合理?
只听过一堂课,而且领过书(书本按照原价加总为2160元)
无论如何 怎麽扣
都绝对不只2700
现在我想要请各位大大帮忙的是
1.消基会网站说 依照各县市规定短期补习班退费比例为主
而内容不清楚的是:
五、"实际开课"第二天後,未逾全期(或总课程时数)三分之一期间前离班者,
补习班於将已缴纳费用扣除当期开班约定实际应缴纳费用总额百分之五十後
之余额全部退还。
在消基会网站找到的案例却是"学生实际上课日"
实际上课日只上过一堂课,实际开课时间已经过了半年。
请问可以去哪里 厘清这两种不同概念。
2. 最重要的是,补习班在给予学生上课证的同时,就把蓝色收据收回去了。
意思也就是说,最重要的那张收据不见了
请问有没有哪些证明 可以让我强而有力的申诉该补习班的恶劣行径。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5.195.1是收据被补习班收回去了= =
※ 编辑: nina6426 来自: 140.125.195.107 (01/09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