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989 (and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美国工读的法律问题
时间Wed Jan 6 23:04:53 2010
我同学在去年与跨X公司签了服务合约书
(跨X公司是专门代办美国工读的公司)
也缴了5000圆"居间费用"
但由於跨X一直没有提供很好的工作项目
我同学打算不去了
但合约中有明定
甲:我同学 乙:跨X公司
三、退费
居间费用除下列第三条第一项外不得请求退回
A、签约前,甲方得不具理由请求退费,亲自退款或贿款
B、乙方於2010年6月15日(含15日)前,非因甲方因素,至尚未
协助工作确定;甲方得终止本约请求退费
六、甲方义务
.....甲方不得拒绝工作分发,否则视为违约甲方不能请求退回居间费用
(有可能被分到阿拉斯加,我同学超不想去)
他们没有提供好的工作项目可以算是乙方的因素?
他们含强迫我同学一定要参加分发,这样合法?
或是有什麽方法可以要求退费?
谢谢各位替我解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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