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IC115 (.......................)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有关智慧财产权
时间Wed Jan 6 13:14:54 2010
感谢各位提供的判例与指教
所以网路上将动画、漫画甚至电玩游戏角色自行制作成gk模型贩售者
都有可能吃上官司罗?
而依照别人尚未制作成立体作品的平面设计概念,自行制作的立体雕刻作品
也不能算是创作罗?
那麽为什麽又会分为原作者跟立体化後的原型师呢?
再次请各位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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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130.220
1F:推 vn503709:1.是 2.3.如果另有新的创意表现,仍然是得以取得着作权 01/06 13:21
2F:→ vn503709:衍生着作权的取得不以是否侵犯原着作权为要件 01/06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