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ry901 (forcing to A 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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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扶养协议书(三方)该如何写及其效力
时间Wed Jan 6 00:30:3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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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rry901 (forcing to A cup)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其他] 扶养协议书(三方)该如何写及其效力
时间: Wed Jan 6 00:30:22 2010
事实经过:
祖母年迈,须请外籍看护,目前祖母的扶养责任为大舅,小舅,以及我(代我母亲)
由於之前请过外籍看护,但是大舅方面已经好几次占了祖母的便宜了
例如:让外籍看护做不是分内应该做的事情,已经发生好几次,让我跟我小舅都非常头痛
问题:
现在我想写一份协议书,在我们三方之下共同协议,在三方同意之下,
这份协议书会有法律效益吗?
我估算一个月的费用约为22k(外劳)+祖母与外劳一个月生活费(住家里)12k=34k
我一个月出20k,小舅出12k,大舅顶多出3k,因为水电费都是我在缴,所以这样一定够
但是为了吓止大舅他们一家人吃祖母的便宜(叫外劳做非分内的工作)
以至於我们出钱的以及祖母的权益受损,我实在想不出来协议书该怎麽写
最不好的结果就是终止请外劳,这让祖母权益受损很大,我实在不想这麽写。
祖母有一不动产,我们三个都有继承权,若是发生上述的问题,我可以要求任何一方
破坏协议书的人赔偿其他两方吗(以继承後的价金计算赔偿)?
内容是不是可以三方同意即可? 还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
因为大舅住在祖母隔壁(祖母半独居,我每星期都会回家探望),小舅也差不多
琐事都是大舅在处理,也因此他付出的劳力比我跟小舅多
所以我想以我们三个人每个人每月12k计算,若任一方破坏规则,则从祖母那继承
之遗产分配後扣除其中两方的损失,这样可行吗?
附注:
第 1148 条
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之一切权
利、义务。但权利、义务专属於被继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继承人对於继承开始後,始发生代负履行责任之保证契约债务,以因继承
所得之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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