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will (空空空)
看板LAW
标题[急问] 关於简讯有辱骂字眼 犯法吗?
时间Tue Jan 5 22:57:33 2010
甲受过乙的感情欺骗的伤害,发现事实後
甲自认倒楣 警告乙不要再出现甲的生活圈
但是乙三番两次的请友人出现甲家中(便当店),
甲数次不堪其扰
尔後传简讯骂乙 其中出现一些畜生/垃圾/不要脸/等字眼
请问已可以告甲毁谤或其他罪名吗?
但是简讯中并没有说谁是谁 也没点出乙的名字
请问这样甲有罪吗??
先谢过回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3.76.125
1F:推 hoboks:没犯法 01/05 23:00
2F:推 chihho1628:基本上是没罪的 01/05 23:00
3F:→ sowill:谢谢上面二位 01/05 23:11
4F:→ yanginru:简讯只有收件人知悉,并不符合诽谤或公然侮辱的要件... 01/06 01:28
5F:推 bt9527:私底下吵架都犯法还得了... 01/06 03:40
6F:推 ChrisBear:简讯寄发只要没有同时发给第三人知悉就不犯法 01/06 17:16
7F:→ ChrisBear:但是民事侵害名誉权不以刑法公然为必要 01/06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