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elip (低调ing)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机车停放於机车专用停车场未依规定停放遭拖吊
时间Thu Dec 24 23:45:48 2009
请问 在机车专用停车场停放机车
但是却未依规定 停放於机车停车格内
想请问
因当时机车专用停车场已停满机车
在下为了贪图一时方便 停放於机车格外
(未影响行车动线) 这样就被开罚单 依据上述罚单处罚条例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民国97年05月28日 修正)
第56条第1项第9款
汽车驾驶人停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罚锾:
九、停车时间、位置、方式、车种不依规定。
於是被罚了600元 + 拖吊置移费200元 + 当日机车保管费100元 共计900元
想请问的是
1.机车专用停车场系提供机车停放之空间,小弟虽未依规定停放於停车格内
应该不至於到拖吊地步吧~?
(夹红单之类的我也可以接受..多花置移费+保管费 此等抢钱行为 实在无法令人苟同)
2.再查相关法规均无明文规定 机车停放於停车场 未依规定得迳行开罚
(家乐福 大买家 爱买 台北县政府旁机车停车场..
部分机车均未依规定停放於格内,从来也没有看过被拖吊过。)
3.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1项第9款规定 以严格角度而言
机车格一格仅能停放一台机车 一格机车位塞了两台以上 即算属
九、停车时间、位置、方式、
车种不依规定
那这些机车是否都要拖吊..?
4.依据第3点 法令规范如此不清不楚 "不依规定" 系属模糊名词
是否有争议的空间?
5.如果去申诉 有机会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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