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mo2256 (号昵称)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卖房子 签约後後悔的问题
时间Thu Dec 24 14:28:56 2009
※ 引述《cosmo2256 (号昵称)》之铭言:
: 请问各位大大
: 假如 房子要卖 已经签约 并且收了订金 但是还没收价金 还没过户
: 现在後悔了 不想卖
: 请问除了反还定金之外 还需要做什麽赔偿吗?
: 假如对方坚持要买 那麽法院会怎麽判呢?
: 谢谢大家
不好意思 再次提问
但是因为这个约 只是用手写的 简单叙述价金及订金
其他违约事项以及交屋程序并未规定 (也就是说我100年後再交屋也可以?)
请问法律又如何规定呢? 法院会又会如何判决呢?
因为我们听到的代书 都说这个草约其实并没有什麽作用
但是毕竟代书只是凭经验 想问问正确的法律规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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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104.79
1F:→ panda101:违约事项没规定就依民法,也就是若对方一定要就得履行;交 12/24 16:03
2F:→ panda101:屋日期没规定的话,民法一样有规定 民法315条随时可请求 12/24 16:04
3F:→ cosmo2256:感谢:) 12/24 19:33
4F:→ xxrun:若交屋细节尚未约定,依最高法院过去见解,这只是预约的一种 12/28 22:26
5F:→ xxrun:对方无法请求履行交屋 12/28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