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fieldd (屎科菲D)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父母得否向子女返还抚养费
时间Wed Dec 16 16:37:55 2009
谢谢您的回应
这是一个实际的案例
父母与子女皆是牙医
详情我不清楚
只是觉得这个法律问题满有趣的
就我所知
父母有跟子女签定一个契约
子女必须返还父母从小到大抚养该子女所支出之费用
由於双方都是牙医 都有相当资力
所以跟一般想像中的子女遗弃父母案例并不相同
比较可以想像的情形
可能是双方交恶 欲断绝来往
故父母方 要求子女签定返还上开曾支出之抚养费用
子女也签订了
则该契约是否有法律上效力?
意即若父母执上开契约 向子女请求支付款项时
若不考虑实体上金额之争议
单讨论此契约之效力,不知父母是否在法律上有此请求权?
管见以为
在子女签订契约之时点
是否等同子女方承认过去父母方之抚养费支出等同於借贷
而此为一类借贷之契约
据我所知
父母方要求金额为2000万左右
法官初步心证可能会判定子女就900万之部分
有返还义务
法官之算法
可能乃就子女成年後之花费开销计算
我自己的延伸思考
民法上之契约乃当事人可自由订定
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及法律规定即可
那当事人方承认对方有请求权时 所签订之契约
不知具有何种法律效力
譬如说 我无偿跟你借一台车
事後我跟你闹翻了... 我也很有骨气
说不需要你借我 就当我跟你租的 於是乎跟你订了一个租赁契约
但是标的关系可能已经结束
例如我去年跟你借车 也还你了
事後才吵架 我补了这一个租赁契约 此契约效力如何?
我事後可否再争执 你把车交付给我使用时的当下 说好是使用借贷
我车还你之後所再定的租赁契约无效?
反观此题
若子女是在成年後 马上跟父母定了一个 将来须返还抚养费契约
或是 在父母之抚养已结束後 再订定之返还抚养费契约
是否都有效力 两种情况是否有别?
当然 假设是在子女未成年时 所订的契约 因为承认权在父母手上 应该是当然无效.
欢迎大家不吝指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25.47
1F:推 A015: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 反还抚养费有违善良风俗及强行规定吧 12/16 17:11
2F:推 visorkk:180 可否用契约架空? 值得讨论 12/16 20:33
3F:→ Eventis:法定扶养义务如果可以用契约架空,某些父母子女会很开心. 12/20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