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j942wat (哈洋小维)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刑事司法漏斗效应
时间Tue Dec 8 23:22:40 2009
※ 引述《aj942wat (哈洋小维)》之铭言:
: 关於刑事司法漏斗效应,老师放了部片子-----正当防卫
: 要我们讨论关於刑事司法漏斗效应过程是越复杂越好还是越简单越好
: 有人可以帮忙做些个人意见讨论
: 让我有大致的方向
刑事司法系统之特质:人员不交换、权力不一致、管辖不同
刑事司法系统之重要现象:漏斗效应
透过刑事司法系统流程後,犯罪嫌疑人成为被告、受刑人的人数比率会大幅减少。
警察逮捕
↓
检察官起诉
↓
法官量刑
↓
服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8.242.163
1F:→ Okawa:这个问题其实很有意思 因为 就像黄荣坚说的 不法是理性行为 12/08 23:38
2F:→ Okawa:的标准 所以 刑法分则禁止一大堆行为 然而 接下来我们又发明 12/08 23:39
3F:→ Okawa:各式各样的理由 让犯罪无法成立 而在诉讼程序上 又有证据 12/08 23:40
4F:→ Okawa:排除法则和罪疑唯轻的适用 於是 判决有罪确定并发监服刑的 12/08 23:41
5F:→ Okawa:人数 自然会比一开始成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数来得少 12/08 23:42
6F:→ Okawa:不过 原PO也该考虑一下 日本过去向来引以为傲的「精密司法」 12/08 23:43
7F:→ Okawa:起诉定罪率99% 又是怎麽一回事 12/08 23:43
8F:→ ikehunting:日本就不叫漏斗效应 叫油桶效应这样 12/09 00:01
9F:推 hoboks:看不懂人员不交换、权力不一致、管辖不同的意思 12/09 00:30
10F:→ hoboks:若本题论的是阻却违法 个人倾向创造越复杂的阻却违法事由越 12/09 00:31
11F:→ hoboks:好 让民众知道哪些行为是可以去做的 12/09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