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chun (大)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未成年子女抛弃继承
时间Mon Dec 7 13:34:58 2009
※ 引述《dachun (大)》之铭言:
: 若所有继承顺位皆抛弃继承(包括配偶与子女)
: 只剩下未成年之孙子或孙女未办理
: 请问是否由该父母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那请问..
按照法律规定要通知第一顺位然後第二顺位的人等等
若今天顺位轮到了未满7岁的人
存证信函还要寄出给他吗?
或是有什麽其他方式可以达到告知义务?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46.222
1F:→ yuusnow:就寄给他阿 存证信函只是个告知动作 他的父母会代收 12/07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