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Touching (抚星)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人身攻击?
时间Sun Dec 6 02:39:55 2009
我知道法律上没有人身攻击这样的字眼,
但人身攻击在生活上经常替代公然侮辱或诽谤罪出现,
那一般生活上的人身攻击各位先进觉得怎麽定义好呢?
如果说一般人所言的人身攻击, 发生在公众场合,
即和公然侮辱近乎等价,
那麽PTT许多地方禁止人身攻击, 违者触犯板规、站规,
是否也时常一并犯了公然侮辱罪?
理则学上有定义人身攻击的谬误,
是说当「针对或提出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进行攻击或评论」,
并且以此进行推论 企图使人误以为推论成立。
(参考wikipedia)
不过一般情况下, 我们可能并没有进一步推论任何东西,
既然没有推论, 就不会是谬误。
例如说我们可能直接骂对方是一只猪, 宣泄怒气,
不过并没有想藉此来反驳甚麽。
所以单纯去探讨人身攻击的话,
怎样算是人身攻击呢?
「此即所谓对人不对事」(wiki: 人身攻击的谬误)
给了一个提示: 其实早期人身攻击一词似乎是用在辩论时的一种谬误,
和对人不对事等价,
沿用这样的定义, 人身攻击只发生在「对人不对事」上?
这样的定义也刚好可以应用在其他没有进行推论的地方。
不过现实中人身攻击除了指推论中的「对人不对事」外,
在其他地方所指的似乎更狭隘,
要到侮辱的程度才算。
举例来说,
「你是美国人, 所以没资格对我们台湾人的事情发言。」
此句犯上对人不对事, 也就是人身攻击的谬误,
但是单单「你是美国人」,
这句话在一般生活里没有人会认为是人身攻击。
先假设人身攻击和法律上的公然侮辱及诽谤罪较为接近,
那我是否可以尝试这样定义呢?
「对特定人士进行咒骂、贬低人格、伤害自尊之行为。」
其中只要范围不在特定人士, 就不犯人身攻击?
例如电影中大师兄说:「别生气,我不是说你垃圾,而是在场的人都是垃圾!!!!」
是否就有企图回避人身攻击的嫌疑?
而在法律上这样也的确会回避刑责,
只是当事人会得罪更多人而已,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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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我也希望你也尊重我的言论。
不要太计较我的立场, 毕竟你不认识我, 你更没有读过我所有的文章,
过分理会我的立场, 只会让你踏入误解的迷宫而已。
关於立场, 请参见我的名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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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136.49
1F:→ Okawa:既然人身攻击不是法律用语 那就不必求诸於法律的定义了吧 12/06 02:52
2F:→ Okawa:而事实上 我们想要规范的重点也不在於「辩论应该对事不对人 12/06 02:53
3F:→ Okawa:」 相反地 就算不是辩论 单纯的辱骂也是人人难以忍受的 12/06 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