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台大刑事法学中心财经刑法学术研讨会
时间Thu Dec 3 22:39:25 2009
研讨议题:证券交易刑法的新时代立法改革学术研讨会
时 间:2009年12月09日星期三下午14:00-16:30
地 点:台大法律学院霖泽馆三楼1301多媒体教室
(请由台北市复兴南路与辛亥路之校门进入)
主办单位:台大法律学院刑事法学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立法院、月旦法学杂志社、财团法人江许笋文教基金会
会议主持人:谢国梁委员(立法委员)
陈志龙教授(台大刑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参与研讨学者专家:林国全教授(政大教授、金管会委员)、
涂春金教授(铭传大学)、彭坤业参事(法务部)、
覃正祥司长(法务部)、王铭勇法官(新竹地院)、
郭土木处长(金管会法律事务处)、林孟皇法官(台北地院)
(已经邀请部分;至於其他学者专家,仍持续邀请中)
主要议题:1.由人民权利保障的观点探讨新时代财经刑法立法改革。
2.证券交易刑法的特殊立法型态之立法历史背景。
3.现行证券交易法第171条规定凡违反禁止法条即构成犯罪,与一般
刑法构成要件之「明确性要求」存有严重差异性。
4.现行证券交易法第171条内含之犯罪类型(违反诚实义务、操纵、内线交易)
差异,但却采「统一的法定刑」之商榷。
5.证券交易法第171条之立法修正,应采取就客观与主观、未遂与既遂、正犯
与参与犯等不同类型,作为构成要件之要求。
6.现行证券交易法第171条规定最低刑度(三年以上)衍生之「悉数重罪」、
「犯罪黑数」诸多问题,及实务上的差异性与不公平可能性。
7.现行证券交易法第171条规定犯罪所得达一亿元以上者,另定加重构成要件,
造成刑事司法实务之困扰。
8.为避免滥行「入罪」,应明确入罪化法条,作为当今我国财经刑法的最根本
要务。
其他详见:
http://www.angle.com.tw/pop/091209/index.html
欲参加请寄信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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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欢迎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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