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n503709 (tristesse,deprime)
看板LAW
标题Re: 法律 vs 数学(零合理论),所谓的公诉?
时间Fri Dec 4 11:19:40 2009
※ 引述《Okawa (ZARD Forever you)》之铭言:
: 推 heisego:但是社会大众会觉得很干,这可说是知识垄断,而且法律人可 12/03 22:04
: → heisego:以躲在法技术操作中以防堵各种质疑,除非我们能保证法律人 12/03 22:04
: → heisego:个个人格纯正,不然这也是很危险的事情。 12/03 22:05
: → heisego:离开法图刚好去听尤美女律师坐谈,包括陈昭如老师在内,都 12/03 22:07
: → heisego:认为法律文字白话化是法律人需要努力的目标。我不是诉诸权 12/03 22:08
: → heisego:威,但他们讲的话难道没有道理? 板上诸前辈有何看法呢? 12/03 22:09
: 在我看来,法律文字白话化,是可以支持的。
: 但我们要先厘清的是,今天民众对於司法体系或法律制度的不满,
: 果真是法律文字「不白话」所造成的吗?或者另有其原因呢?
: 举例来说,像「郑太吉杀人案」,最高法院令人诟病之处,在於它
: 不断挑剔事实认定的细节,而导致该案迟迟无法定谳。如果说这是
: 一个「不正义」的结果,那麽这和法律文字是否白话,大概是一点
: 关系也没有吧。又例如「猥亵物品」的认定困难,就算把「猥亵」
: 代换为「色情」、「淫秽」,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更不用说,「杀
: 人」这两个字可说再白话不过了,然而,「胎儿是不是人」这个问
: 题,显然不是已经非常白话的「杀人」这两个字就能解决的问题。
: 今天就算法律文字很白话,人人都懂得如何运用法律语言来争辩,
: 但只要案件的最终决定权是在法院手上,我们就永远得仰赖别人告
: 诉我们「什麽才是正确答案(正义)」。
: 如果不喜欢这样,那麽,或许我们应该认真考虑放弃司法制度。
补充一下:
法律文字白话文当然是可以支持的,
不管是基於司法民主化的论调或是强化监督检视法曹伦理的可能性
不过白话文化未必与减少专业术语可以画上等号
专业术语或许与社会的进步与专业分工化、细致化有关
正如有要求医生病历要中文化
这不代表所有的病患都可以自行诊断了或是都能通晓
难道把Mitochondrion写作粒线体就知道那是什麽?
NADH写成菸硷醯胺腺嘌呤双核苷 酸还原态你就了解了?
抑或把Macula densa翻成撒密斑就可以让多数人了解意义?
任何一个领域都有他通晓的专业术语,即使非Profession
从经济学角度而言: 以这些特定的术语来彼此沟通具有减少资讯搜寻的成本
也就是,可以很快得到我们讨论的东西(标的)是什麽
可以想见一件事情可以从多方面论述,也因此若放弃界定术语,将可能不知所云
杯子有可能是从装水的特质来说明,也有可能是从用来饮水的特质来说明
要如何确定我们讲的是同样东西呢?
而这个特质在所谓的Profession(传统上是指 神学、法学与医学)尤其明显
Profession的定义可以从几个概念来了解:
一、learned profession:强调智力、头脑的技能,经由学问养成的专业
二、也因为该特质造就其独占特性,成员也享有一般民众所没有的权威和权力
三、会员间有强烈的同胞关系,往往也形成Guilt
四、专业的Fiduciary Duty
因此专业术语仍是必要 而且随着时代的脚步只会越趋复杂(如实体法非讼化)
只是跟法律文字白话文化未必有所冲突即是
尤其是判决的白话文化乃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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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54.93
1F:推 Okawa:而且事实上也没人规定判决书里面要有很多学术词汇XD 12/04 11:27
2F:→ Okawa:如果法律文字白话化 判决书就比较容易让民众能看懂 12/04 11:27
3F:→ Okawa:不过 法官在引用早年的判例时 可能得花些功夫「翻译」XD 12/04 11:28
4F:→ Atvancia:我们现在去看唐朝的白话文 定也是看不懂 如果判决书改白 12/08 23:36
5F:→ Atvancia:话 过个50年 当後人要参阅时一定也会看不懂 所以必须以文 12/08 23:38
6F:→ Atvancia:言文来书写 这也是为什麽大多数的学术或较为官方的文献 12/08 23:40
7F:→ Atvancia:都是使用文言文的原因了! 12/08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