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lomix (弃天姬)
看板LAW
标题[问题]关於契约解除问题
时间Sun Nov 22 20:21:26 2009
请问各位法律先进们,
如果某甲原先与乙约定(有书面为证)要以B物交换
C物,B物之後行情可能看涨约有2500元的价值,
且乙已事先告知,并可预知,但是甲仍同意交换,
而C物只有200的价值,但是乙花了1200元去买得C物,
并率先已经履行给付义务(钱花了,东西买了且对方已经收下了,但还未
交付B物)
一个月多之後,甲後悔了要退还C物以解除契约,
但是C物对乙本身而言没有意义且没有价值,全是
因为甲愿意以B物换取C物而花了1200元去买了C物的,
请问乙是否有权利请求甲反还1200元的钱
或者C物加上价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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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6.17.157
※ 编辑: tilomix 来自: 124.6.17.157 (11/22 20:25)
1F:→ Eventis:"甲後悔了要退还C物以解除契约",解除权从哪来的@@? 11/23 04:10
2F:→ tilomix:我也想知道,而且甲不愿照约定事项履行 11/23 06:32
3F:→ tilomix:但是若不给退 就狮子大开口抬高B物价格到5000元=.= 11/23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