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lovet (偷拿程式码的八卦)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土地及房屋问题
时间Fri Nov 20 02:21:26 2009
※ 引述《mnmnmn27 (四次元少女)》之铭言:
: 我家的土地是共同持分,房子是自住,我有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权状
: Q1.去年有位建商过来我家这边要谈新建案,3分之2的居民已同意建案,
: 他们手上的土地已被建商收购,所以对方就依土地法,以公告地价收购我家的土地,
: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 Q2.土地被强制收购後,现在我们还有地上物平房一座,
: 而对方提出极不合理的价格要求我们拆除房屋(大概是市值的4分之1…),
: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用接近市值的价格来争取呢?
: 或是可以寻求什麽其他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 先谢谢各位热心的朋友帮忙解答~
有愈过类似的问题
你说的2/3应该是这一条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 『共有土地或建筑改良物,其处分、变更及设定地上权、
永佃权、地役权或 典权,应以共有人过半数及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但其应有部分合计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数不予计算。』
假设这块地有十个人共有,里面有六个人同意处分,而且他们六个的持有权加起来超过
50%。那他们就可以行使这些权利xxx...什麽处分变更地上什麽的...
或者是他们不到五个人,但是加起来超过2/3了也可以...
反之,如果你是有2/3的地权,可以放心不用管他们。
没有法律说可以用公告地价怎样强制收购的。
但是他可以联合起来禁止你在他的地上有建筑物...
有一种是法院强制分割,不过既然他们看上了你们的土地...
应该不太可能分割给你完整权利的一小块让你保有房子...
一切还是要看你家土地的持分是多少,你说的2/3居民是人数还是持分,
还有你们的房子占地是比持分多或少...
我设想的好结果是
你们土地的持分 > 1/3, 这样的话, 你只要去找一堆人头, 把土地的权利分给他们
让你的不同意人数大於建商的, 这样就算他 1/2 < x < 2/3, 因为 < 2/3,
人数也 < 1/2,所以不能对你们怎样
你家持分
1. < 1/3
祝你好运
2. 1/3 < x < 2/3
快去找你信任的人头...要那种保证不会背叛你的...
3. x > 2/3
不用里他们...
※ 编辑: jlovet 来自: 210.66.168.28 (11/20 02:24)
1F:→ jlovet:有错请指教.... 11/20 02:24
2F:推 ChrisBear:婀..最主要问题是房屋 土地已经过2/3就没办法一定要卖 11/20 02:57
3F:→ ChrisBear:房屋部分去诉讼吧 主张有民法425-1 11/20 02:58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975250&p=1
我怎麽觉得,他的意思是说有超过2/3就可以决定怎麽使用土地...
可是这样不代表可以强制收购你的土地吧?
※ 编辑: jlovet 来自: 210.66.168.6 (11/20 14:34)
4F:推 ChrisBear:土地所有人超过2/3同意卖地 剩下1/3持分人就一定要卖 11/20 17:53
5F:→ ChrisBear:土地法部分是规定多数决 11/20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