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flying (toflying)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声明异议该如果使用?
时间Thu Nov 19 15:22:07 2009
性别平等教育法第31条
学校或主管机关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应於受理申请或检举後二个月内完成调查。必要时,
得延长之,延长以二次为限,每次不得逾一个月,并应通知申请人、检举人及行为人。
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完成後,应将调查报告及处理建议,以书面向其所属学校或主管
机关提出报告。
学校或主管机关应於接获前项调查报告後二个月内,自行或移送相关权责机关依本法或相
关法律或法规规定议处,并将处理之结果,以书面载明事实及理由通知申请人、检举人及
行为人。
学校或主管机关为前项议处前,得要求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之代表列席说明。
问题:
若行为人所收到之调查报告仅有事实与结果但却没有理由
所以依照第31条第3项 应该是可以请求补给理由才对
那请问要如何以书面方式声明异议呢?
我的写法如下:
依性别平等教育法第31条第3项
学校或主管机关应於接获前项调查报告後二个月内,自行或移送相关权责机关依本法或相
关法律或法规规定议处,并将处理之结果,以书面载明事实及理由通知申请人、检举人及
行为人。
但行为人所收到之调查报告仅有事实与结果,特以此条文请求补发理由,
声明异议 王小华
我想我这样写 应该破绽百出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麽写阿
还请板上的大大指点罗
拜托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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