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lenaim (迷幻真好)
看板LAW
标题[问题]请教关於教唆犯的结果加重犯的问题
时间Wed Nov 18 23:34:32 2009
首先岔开话题
究竟是 结果加重犯 还是 加重结果犯
好像两者都有人说
正题开始
97年初考的法学大意其中一题:
甲教唆乙伤害丙 乙出手太重 居然打死丙
请问如何评价甲乙的行为?
答案是甲乙均成立伤害致死罪
乙的答案我可以接受
但是甲就很怪 为何不是伤害罪
我的理由是:
1.甲对於致死的结果无法预见
2.致死的结果超出教唆的范围 如果甲也成立致死罪 恐与罪责原则不符
3.教唆犯依教唆之罪处罚之 而非正犯之罪
我觉得我的立论每一点似乎都有理
但显然国内实务跟理论不是这样
可否请高手赐教
再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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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138.183
1F:→ lighthouse:30上597和你所想相同 判断标准还是甲得否预见加重结果 11/18 23:51
2F:→ ellenaim:请问国内的通说为何是如初考的标准答案呢?感谢 11/19 00:23
3F:→ Eventis:请问是哪本书说的"通"说@@? 11/19 00:31
4F:→ ellenaim:我以为答案就是国内的通说 不然怎麽拿来当正确答案 11/19 09:30
5F:→ ellenaim:我个人觉得两个答案都有可能 虽然我偏好其中一个 11/19 09:30
6F:→ ellenaim:我也认为选择题应该会出没有争议的题目 所以认为有通说 11/19 09:31
7F:→ Eventis:国考考後可以对争议问题申诉,选择题未必争议较少 11/19 10:07
8F:→ ellenaim:楼上朋友可以说说你对这一题的意见吗? 11/19 13:43
9F:→ ellenaim:这一题跟去年地特一般行政很像 11/19 13:43
10F:→ kimko:国内通说是共犯从属於正犯没错....论点1的话要看乙行为实施 11/20 17:44
11F:→ kimko:是不是故意....如果是才能论甲故意罪责,不过这是黄师的学说 11/20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