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lovet (偷拿程式码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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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合约] 凶宅我租到了Orz...
时间Mon Nov 16 02:45:47 2009
虽然是买屋不是租屋
不过给你参考
http://www.ljc.moj.gov.tw/ct.asp?xItem=122421&ctNode=6078&mp=029
法律问题:苹果日报97年1月25日报导一对新婚夫妻看中一间中古屋,预付两百万元头款,却惊闻该屋疑为凶宅,向警方求证碰壁,又因未再付款而被没收头期款,只好诉请法院查真相,不料真有人曾在该屋上吊身亡。屋主辩对方事前没发问,法官认定隐瞒实情,判他解约还钱。卖主隐瞒有人上吊死亡的事实,为什麽就可以判还钱呢?
法律解析:
一、 物之出卖人对於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危险移转於买受人时
无灭失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又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及信用方法。所谓诚实信用之原则,系在具体的权利义务
之关系,依正义公平之方法,确定并实现权利之内容,避免当事人间牺牲他方利益以图
利自己。
二、 凶宅,会使人毛骨悚然,所以,一般人都不愿意购买凶宅,卖主於出售凶宅时,亦
往往不愿意据实告知,但卖主未据实告知,便是违反诚信原则,亦使买主每日坐卧难安
而减少买主通常之效用,因此,隐瞒凶宅真相,於买主发觉之後,非不得主张解除契约。
三、 解除契约之後,卖主即应返还所收的价(头期)款。
看起来
1. 违反诚信原则
2. 减少通常之使用
很好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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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6.168.19
1F:推 zhewei:谢谢大大,我目前正在跟房东沟通,感谢您了 11/16 16:00
2F:→ jlovet:又看了一下373是说买卖,不是租赁...这真的很麻烦... 11/17 01:16
3F:→ jlovet:感觉租到烂东西就常没什麽保障..租赁篇感觉蛮烂的 11/17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