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eaddream (sur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租赁契约的问题
时间Thu Nov 12 00:02:27 2009
请问一则我假想的情况
假若
某房东与某十六岁之学生签订契约
学生未详看契约即订立契约
房东未告知学生之法定代理人契约内容
而法定代理人因自认其子订立之契约应该不会有问题
因而承认契约
若过数年後
房东拿出合约 指当年学生所签订的合约租期为五年
每月房租为五万元〈而此学生原本是想以每月五千元租一年〉
因此要求支付三百万元
请问如此的话
学生与其家长是否有方法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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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1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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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jck00383:换个方式想,数年後学生拿出契约,主张每月房租1元,租 11/12 01:19
2F:→ wjck00383:期五年。主张仅须给付60元即可租5年。问房东是否受其拘 11/12 01:20
3F:→ wjck00383:束?回到原来的问题,每月租金5万的契约如根本未经合意, 11/12 01:21
4F:→ wjck00383:当然不可拘束承租人。 11/12 01:22
5F:→ spreaddream:我指的是 学生未详看契约即订立契约 情况下 11/12 08:21
6F:→ spreaddream:也就是 当初合约上写的是租五年 每月租金五万 11/12 08:23
7F:→ spreaddream:而学生未详看契约即订立契约 11/12 08:24
8F:→ wjck00383:详不详看,并非审酌重点。重点应是当初的合意是什麽,如 11/12 21:58
9F:→ wjck00383:未有特别约定契约之生效须待书面完成,则当初合意五万自 11/12 22:00
10F:→ wjck00383:然拘束双方当事人。又如房东每月仅3000的收,突於数年後 11/12 22:01
11F:→ wjck00383:主张租金五万,则是显无理由的。又如数年後已逾五年,则 11/12 22:13
12F:→ wjck00383:学生依据民法126条提出时效抗辩,亦可拒付。 11/12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