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时间Tue Nov 10 19:33:04 2009
※ 引述《trij (无限正义)》之铭言:
: 请问板上各位先进,假设我今天捡了「别人丢掉的东西」
: 而确定那被丢掉的东西是属於该名丢掉它的人,请问会有法律上的责任吗?
: 感激不尽
你指的是当成垃圾般的丢掉吗??
那当然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不然资源回收业者不都有罪了。
那如果是遗失的东西,例如一支手表、钱包、手机等
你不管知不知道那东西是谁的,都应该上交警政机关
若你私自占有,触犯的侵占遗失物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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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 trij:是,就是那种很愤怒的往楼下丢,摆明就是不要的样子 11/10 19:36
2F:→ BGlala:喔!!楼上这个data给的很够XD 11/10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