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sorkk (洞澈光明)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经验性跟规范性法律概念应该怎麽分辩
时间Mon Nov 9 18:43:13 2009
在我看来
每个不确定法律概念都是需要用学理发展的阿
譬如说有人把 人 归在经验性法律概念
但是光是 人 这个定义
就需要由学理来确定
到底怎样算出生 分娩开始吗
还是一部露出呢?
出生後 无脑儿算不算人呢?
胎儿是不是人呢?
法人是人吗?
等等等我无法找到一个
不确定法学概念是不需要价值补充的阿
但是假如从这个观点看
好像每个不确定法律概念都是规范性法律概念
这样下结论
好像又不对
到底经验性法律概念跟规范性法律概念
要怎麽区分呢?
先说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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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星辰
北半的绿意
一如纺轮日夜缭绕
新春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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