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RURE (Gail)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我朋友的工作纠纷...
时间Fri Nov 6 22:57:07 2009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周遭实在没有人可以求助,我朋友又很害怕,
所以来这里问问看各位。
我朋友在今年10月8日去一家眼镜行上班,在10月24号时却被辞退,
理由是
对方说: 【我曾经警告过你,叫你嘴巴不要乱讲话,你已经违反规定
所以我不要雇用你了,你明天不用来了】
当然我朋友是没去乱说话的,然後朋友问到薪水方面的问题,
问对方是说会照我朋友上班的天数给,但因为给我朋友当初的合约是说,
假如没有上满一个月,薪水将减半...也没劳建保(老板是说员工三人不需要劳建保)
结果8-24号这些天,他只给了我朋友3400...
我朋友早上十点上班到晚上七点,一天工作九小时,实际有工作的天数十三天,
确只领到3400...
而且还是被这种理由给辞退...
但那老板却拿出合约说...总之她就是未满一个月,
然後就拿了钱给我朋友...
我朋友很生气...本来想把薪资袋往桌上一丢,告诉老板她不爽领,
结果一个用力过度,去画到老板的脸
(但没受伤,就只是像丢东西丢歪了一样去撇到,才3400也不太可能受伤,
我朋友不高,我在想可能是丢的时後抛物线没算好..)
後来他们老板当时是没说话,而我朋友也说完就走了,
後来她老板就传简讯给我朋友,说是我朋友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
要我朋友等着收他的存证信函...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照这种情形来看,我朋友真的是违反法律吗??
还有那老板没有保劳建保,时薪也不到95元...这样有办法反咬她老板一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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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噗噗小猪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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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62.36
※ 编辑: YORURE 来自: 61.64.162.36 (11/06 23:20)
1F:→ atzkgb:存证信函 听他讲讲= = 没什麽用 11/07 12:02
2F:→ wolf0202:1.刑284-1 证据不足不起诉 2.请洽劳委会 11/07 22:24
3F:→ YORURE:谢谢喔~~但听他老板说 有证人==>老板的朋友 也有监视器呢! 11/08 02:16
4F:→ YORURE:这样算证据不足吗?@@? 11/08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