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朋友网站上有版权物连结,被告了…
时间Fri Nov 6 16:59:57 2009
※ 引述《aoikaze (苍い风)》之铭言:
: 最近有个朋友被电话通知请去做笔录
: 原因是因为他的网站上有版权物的连结(教学光碟)
: 他很紧张
: 我一开始是觉得没什麽好怕的,他只是提供连结
: 版权物并不是他重制的,而且听说是一堆人被告
: 我相信他是其中情节较轻者…
: 第一,他网站上只有这个连结是有版权问题
: 所以不是所谓的连续犯或惯犯
: 第二,版权物并不是他上传的
: 第三,网站上有侵权内容的文章已杀掉了
: 事实上是整个网站内容杀了
: 但是又看了一些国内判例又好像不是很乐观
: 因为已有散布事实,又国内好像没有像国外人权观念较重
: 所以想问一下板上的专家们
: 在国内有类似的判例吗?
: 还有我朋友做笔录时应该怎麽说罪会比较轻?
: 先谢谢大家。
如果连结的地方是侵权作品,侵害版权物的着作权,
而你做的连结,会被视为一种助长犯罪的行为。
假设,一个违法的色情网站,你用超连结去进行连结,你认为有没有合法??
那明知是侵权物,还进行连结,你认为有没有合法??
如果你连结的是合法出版物,而该出版物是公开发表的,那麽不可能有触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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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推 egh:如果不知是侵权物呢? 02/10 23:48
2F:→ KKGhoti:过失 02/29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