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ittermeyer (我是善良老百姓)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恐吓?
时间Thu Nov 5 00:14:41 2009
我一直回避某A,不欲与他联络/见面
那个某A使用msn与电话留言说 「再不出来 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
「你不出来 我找你出来
在台湾找一个人很容易 你会有报应」
「反正你不出面我还是找得到你
看你要好看一点 还是不好看一点」
造成本人相当大之恐惧
本人跟他说你这样是恐吓时 他又强辩「我只是找你 没说要干嘛」
请问这是否符合恐吓成立要件 我要找警察还是找地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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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88.73
1F:推 lovewait:恐吓不以发生客观上危害为必要 只要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 11/05 04:42
2F:→ lovewait:被恐吓的人会感到害怕 就符合要件 11/05 04:42
3F:→ lovewait:但是你那个某A 老实说他没表示会让你有危害安全的可能 11/05 04:44
4F:→ lovewait:要举证上很困难XD 11/05 04:44
5F:嘘 wolf0202:感觉你是欠钱没还 11/07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