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oikaze (苍い风)
看板LAW
标题[问题]我有个朋友个人网站上有版权物连结,被告了。
时间Thu Nov 5 00:11:12 2009
最近有个朋友被电话通知请去做笔录
原因是因为他的网站上有版权物的连结(教学光碟)
他很紧张
我一开始是觉得没什麽好怕的,他只是提供连结
版权物并不是他重制的,而且听说是一堆人被告
我相信他是其中情节较轻者…
第一,他网站上只有这个连结是有版权问题
所以不是所谓的连续犯或惯犯
第二,版权物并不是他上传的
第三,网站上有侵权内容的文章已杀掉了
事实上是整个网站内容杀了
但是又看了一些国内判例又好像不是很乐观
因为已有散布事实,又国内好像没有像国外人权观念较重
所以想问一下板上的专家们
在国内有类似的判例吗?
还有我朋友做笔录时应该怎麽说罪会比较轻?
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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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195.229
1F:推 lovewait:被连结之版权物是否有相关禁止的声明? 基本上很不乐观 11/05 05:09
2F:→ lovewait:老老实实的讲实话 是唯一的选择.. 11/05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