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jglw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教几个保险在法律上的问题:
时间Wed Nov 4 15:57:48 2009
请教网路上法律前辈,我本身在18岁的时候,家人利用本人姓名,
投保了新光、台寿两张保单,受益人并非写我本人,
在20多岁,我有正当职业後,我多次反应要接回保单,
也就是我自己来缴款,家人却很意外不肯,觉得这份保单是他们保的,
我无权来做干涉,当然啦,也一直用我大名来保,
保费也一值非我本来来缴交,在我过30岁後,
我再提一次要求,同样遭到拒绝,我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
1、用我大名来做保单,而我到现在工作稳定,
要求家人反环保单来做缴交,但是一直遭到拒绝,
因为是用我大名来保,法律上我有办法主张吗?
2、今年年中,在工作上我有一次意外,家人要申请保单金额申请,
我可以跟保险公司主张,让他们不用赔,或者是主张保单无效吗?
3、除了上述之外,我还能主张有关我大名的权利保护吗?
感谢网路上法律前辈的解答,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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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20.14
1F:推 lorcas:你可以问保险业务员会比较清楚你当时保单内容 11/04 16:00
2F:推 Carroll:如果你是被保人 可用保险法105条 有需要可再来信 11/05 07:26
3F:→ wjck00383:契约相对人按文中所述判断应是发文者。应非105条所述之 11/05 20:25
4F:→ wjck00383:由第三人订立。推测较有可能是法代来代理本人订立,但实 11/05 20:26
5F:→ wjck00383:际状况仍须视当初的契约订立情形而定。 11/05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