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K125 (勇气)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是一个发生在我妈的真实案例 (有关窃盗)
时间Mon Nov 2 23:00:34 2009
我这里有一个事件
是我妈妈在今年六月间发生的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事情如下述:
我妈在士林知名礼品店"金兴发"买了一瓶体香液(售价69元)
因为觉得好用
於是後来再次前往购买一瓶
并有在店内使用过"之前已购买"的体香液
因此当走出店外时
被店员认定窃盗物品
并且不愿意调阅监视器录影带(我妈也不敢强烈要求)
而我妈患有超过15年以上的忧郁症(已判定为终身中度残障)
我妈认为店员在污辱她 辱骂她
让她感到极度害怕恐慌
以及对"警察"的负面印象及恐惧
之後被店员要求签下切结书(有盖章)
并支付 3500元 作为赔偿
而且店员连认为是我妈偷的那瓶体香液也不允许给她
我妈直到今天才跟我讲这件事
我很气愤不平
我也知道事隔已久
就算对方不是故意栽赃
录影带也可能已经销毁
而且也不一定能找到当事人及相关证人对质
况且切结书等於承认我妈行窃
所以我想请问大家几个问题
1.请问这个问题是否还有补救的方法?
2.如果我妈真的是偷窃 那应该罚多少钱?
因为觉得付了3500连东西都不能拿 实在很不甘心
3.请问有办法能让我妈成为禁治产宣告的人吗?
因为我妈平常都会花小钱买很多东西
但是会买很多很多(她抽屉同样的剪刀有十几把全新的)
以上问题希望大家能帮我给个方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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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98.7
1F:→ kaky:没有其他证人或证据只有你妈说的而对方有你妈的切结书... 11/02 23:24
2F:→ rock0807:切结书内容呢 11/02 23:53